【2023年7月17日 網民反饋】請問目前在咸寧市能否捕獵野豬,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項。
【2023年7月17日?咸寧市林業局回復】?7月17日上午市林業局工作人員回復市民:2020年09月17日,我市發布了《咸寧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通告》,其中第三條規定禁獵對象為:“珍貴、瀕危的和有重要生態、科學、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”。同時,市林業局發布了《關于發布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通告的解釋說明》,其中第四條第一款解釋禁獵對象為:“珍貴、瀕危的(包括國家一級、國家二級及華盛頓公約附錄一、附錄二)和有重要生態、科學、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”。2023年6月30日,國家林草局公布了新調整的《有重要生態、科學、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》,野豬已從原名錄中刪除,因此野豬不再屬于《咸寧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通告》的禁獵對象。市民對回復表示滿意。